行动党做了中央政府,还应不应该为火灾灾黎筹款?
文冬行动党为力巴士火灾灾黎发动筹款运动,反应热烈,善款纷至沓来,然而也有人质疑,为何行动党在改朝换代成功后,还要在民间发起筹款运动?
我认为,行动党虽然在509后成为执政党,遇到火灾/天灾来袭,行动党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都依然可以继续为灾黎筹款。原因如下:
1. 行动党虽然是中央政府和许多州政府的一份子,但依然要分清楚“政府”和“政党”两个是不同的角色,“政府资源”和“政党资源”更是两个完全不能混在一起谈的东西,否则就会发生“国库通党库”的事情。
2.
308行动党在赢得槟城和雪州政权后,许多地方的区会和支部依然照样举办筹款晚宴,并且明确告诉捐款的人民,行动党会继续办筹款晚宴,就是因为行动党不会从州政府里“拿水喉”,明确切割政党和政府的连接,尤其是在财务上是没有任何联系,是为一项很重要的操作,而且是必须教育人民的“政治教育”。3. 发生像火灾水灾这样的天灾,政府应不应该动用资源援助,当然应该,但非常现实的是,能动用多少则要视天灾规模而定,毕竟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管理国家的方方面面,处理天灾只是其中一部分。
4. 因此发生一般规模的火灾和水灾,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都会秉持人道主义,给予“天灾援助金”赔偿,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必须视天灾伤害情况而定(这是国阵政府时期的指南,希盟政府可以做的是研究是否要提高赔偿金额),当然如果是政府疏忽所导致,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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