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届全国大选提名日
刘开强提名事件时间线
N. 34 吉打里 文冬
By: Nik Wan Nurul Ain (Young Syefura’s campaign manager)
N. 34 吉打里 文冬
By: Nik Wan Nurul Ain (Young Syefura’s campaign manager)
7.30am:支持者集合在一起,等待候选人提名游行。游行一开始,游行路程就不断地被警方阻拦,警方基于 “被允许进入礼堂的支持者只限30人” 为由阻拦我们的游行。但我们却恰好总共30名成员在前方前行,并无超越指定人数也无少过指定人数,可是警方给予的理由却依旧相同。整个行程似乎故意被拉缓。
8.55 am:我们在早上八时五十五分才被允许进入礼堂。
9.00am:我们被通知只有候选人、提名人和支持者在没有候选人代表或代理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礼堂。我们对这个通知提出抗议,因为候选人代理需要帮忙候选人处理文件等相关事宜,而候选人代理也已经佩戴被允许进入的名卡。一轮谈判后,我们所有持有名卡者才被允许进入礼堂。
9.05 am:候选人、提名者和支持者正等待呈交提名文件。据了解,来自其他政党的候选人及其候选人代理都已经进入礼堂。试问,为什么其他政党候选人都被允许进入,偏偏只有希望联盟的候选人却不被允许进入礼堂?
9.30 am:终于轮到Young Syefura(菈菈)进行提名,支持者和提名者呈交文件予选委会。
9.45 am:菈菈将其余的文件交给选委会。后来我们发现,选委会并没有取走表格 A,而表格 A 正是一份重要的文件!于是,我代替吉打里区候选人和选委会官员会面,并提问为何这份表格没有被取走。官员表示,这份表格必须呈交予注册主任,以获得批准。让大家心生疑问的是,所有文件皆已呈交,但为何偏偏那份最重要的表格没有被取走?而在菈菈之前的其他候选人的表格是否也面对相同的情况?在这紧要时刻,但凡有任何文件被遗漏,候选人都将自动被取消资格。万般庆幸的是,表格终于在早上十点钟,即提名截止前,成功提交。即便如此,我内心依然万分疑惑。
11am:直到上午11时,其他选区都已经公布结果,然而我们文冬区还在等待提名结果。这时,我们听到传言说国阵吉打里候选人并未符合竞选州议员的标准,因为他的身份证地址并非他竞选的州属,彭亨。尽管如此,我们仍耐心等待选委会的宣布,哪怕有突发事件或候选人遭拒的事件发生。
11.30 am:选委会通知大家将在礼堂外宣布候选人。我们要求选委会的合作,希望他们能解释有关国阵候选人身份证地址不是在彭亨,而是在吉隆坡的传闻是否属实。但是,选委会拒绝回答,并坚持继续宣布提名。这时,我们坚决反对!我们要求他们展示出国阵候选人的身份证。因为如若传闻属实,那么它在法律上是错误的,连选委会本身的处理也是错误的。
12 pm:我们不断催促他们展示国阵候选人的身份证。如果没有做错事,就应勇敢坦荡一些!礼堂外发生了一些骚动。选委会和国阵候选人只在一旁沉默。于是,我准备了有关抗议的表格和早前的文件一起呈交给选委会。选委会拒绝接受并说明不能再提出任何异议。他们必须先宣布候选人提名,如有任何异议,可以把请愿书提交到法庭。岂有此理,法庭?
我们继续施压选委会官员。我们后来得到了他们的答复,他们认为国阵候选人的地址为吉隆坡,毫无问题。因为其身份证的晶片地址已在2017年改为彭亨。这是何等逻辑?到底是在胡说什么?他们居然可以在一天之内让JPN更换身份证!2017年就更新,但是只更新晶片地址?如果只更换身份证晶片就足够,那么干嘛还要求候选人准备身份证副本?一切程序在线完成就可以了啊。
在和选委会谈判的过程中,我和几位希望联盟候选人代理在礼堂内发现两位没有佩戴名卡的可疑人物。连摄影师都有名卡,选委会也有名卡,那么那两个没有名卡的人到底是谁?
他们一个男生,一个女生。我主动询问那位正在和一位叫拿督讲电话的女生。我们听到她的对话是 “明白”。而另一位候选人代理就在附近。我问道,“你从哪里来?”。那位女生被我的发问吓到,自动回答了JPN.,在一旁的男子也没有作出反驳。我们感到很惊讶,他们开始故作镇定,并告诉我们他们很忙。我们看见那个女生把一张纸递给身旁的男生。我们和希望联盟候选人在这名女生准备起身离开时留住对方。
我紧紧地贴近那个男生并成功看见了那张纸,因为那个男人并没有将纸张折起来,而且忙着打电话。原来,那张纸就是国阵吉打里区候选人的身份证副本!我设法靠近他,并成功看到了地址!吉隆坡!我火速通知候选人助理,并一起往那个男生的方向走去。在同一时间,一名选委会官员越过我们,并指示那位男子把身份证副本折起来、收起。这时,那个男生及时将副本折起,但他未能来得及把身份证副本收进口袋。他只好把副本放在身后并予以否认。
骚动再次发生。刚才那位女子从她朋友那里拿走了身份证副本并尝试收起来。我们的候选人也试图想要从她身上拿走副本。最后,选委会拿走了身份证副本。